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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总体规划确定西安的城市性质是:“西安是陕西省省会,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今后应在保持古都风貌的基础上,逐步把西安建设成为以轻工、机械工业为主,科研、文教、旅游事业发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整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这次规划与计划很好地结合起来,对影响城市布局和发展方向的重大建设项目,如开发利用黑河水源、环城建设和飞机场搬迁等骨干工程都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构成总体规划的框架,形成城市建设的主体,对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决定性作用。
第三次
(1995年~2010年)
这次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按照保护古城、降低密度、控制规模、节约土地、改善中心、发展组团、保护环境、基础先行的精神,突出三个重点:一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安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和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提高城市建设标准,在古城保护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结合上,在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上,再上一个新水平。三是宏观上要有更强的超前意识和战略眼光,保证规划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
本版稿件由傅明霞 吴飞 周骏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