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陕西 传播和谐 网联世界 展示陕西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  页 | 陕西要闻 | 高层要论 | 领导访谈 | 厅局动态 | 视频直播 | 图说陕西 | 和谐市县 | 和谐村镇 | 和谐社区 | 和谐校园 | 民族宗教 | 统一战线
民主法治 | 廉政监督 | 安全生产 | 环境保护 | 三农在线 | 公益慈善 | 他山之石 | 历史星河 | 精评妙论 | 网上民声 | 求是论坛 | 专题报道 | 本网动态
科技 | 教育 | 文化 | 体育 | 健康 | 房产 | 汽车 | 财经 | 能源 | 规划 | 美食 | 娱乐 | 旅游 | 职场 | 书画 | 企业 | 人物
网站搜索:
权威网媒 陕西门户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网上民声 >> 正文
西安高陵县鹿苑镇强占村民集体土地建市场
http://www.hexieshaanxi.com 添加日期:2008-01-23 18:04:36 来源:和谐陕西网 责任编辑:hexie

 
无视法律 未批先建

西安高陵县鹿苑镇强占村民集体土地建市场
 
来函选登

党的十七大精神明确指出,要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做到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

随着社会的进步,西部经济的不断发展,高陵县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化改革,全面搞活地域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使高陵县的面貌近年来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新农村建设得到逐步发展,惠农政策也在不断实施,农民的生活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然而,高陵县鹿苑镇个别干部却无视法律、法规,在未获得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强行占有村民集体土地搞市场开发,剥夺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导致百姓利益严重受损。

为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种粮农民耕种的积极性,保障粮食的安全供给,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财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全国耕地免去农业税,每亩耕地还给予补偿,然而,高陵县鹿苑镇陈家组这些年来只给村民分过一次耕地补偿款,又不知何因再没有给村民发过耕地补偿金。

2005年,高陵县鹿苑镇田家村陈家组打着集体的幌子,利用村民的纯朴善良,以为村民谋利益为由,承诺在本村的土地上建市场归村民所有。建成后村民可在三年内交清房款,市场按二层规划(水、电、卫等设施齐全),每平方米350元。2006年初市场建成后分给陈家组各户村民,然而,组长却言而无信推翻了自己对村民的承诺,强行要求村民以每平方米370元价格并在一个月内交清房款。如诺不从,要么以贷款5分钱利息计算;要么把房子卖掉,遭村民强烈抵制。于是,他就纠集一批打手,手持凶器到各家各户逼迫村民买房交钱,迫于无奈的村民在打手的威胁下,只好委曲求全交出了自己的血汗钱。

胁迫村民买房得逞后,该村组长故伎重演。2006年,又打着开发的幌子,与村民协商将高陵县西韩路陈家组40余户门面房拆除(没有给任何补偿),承诺给村民建两层门面房,以每平方米530元卖给村民。2007年在给村民承诺的二层房屋上又准备加盖三层以商品房对外出售(所得款项与村民无关)。这种行为再次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村民纷纷提出抗议。这再一次激怒了该村组长,在项目动工时,该组长雇佣多名打手,在现场对阻挠的村民大打出手,导致村民被打住院。迫于淫威部分村民只好忍气吞声,勉强默认了该组长的所作所为。同时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却至今无人过问。另据村民反映,该组仅剩下的十余亩土地,又被其擅自出售给他人。村民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但敢怒而不敢言。

——高陵县鹿苑镇田家村陈家组部分村民
 
 

 
    上反映是否属实,希望相关部门积极调查落实,并将调查结果反馈本网。
 
电话:13991952527

上一篇:
下一篇:
 >> 最新新闻
 >> 版权所有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和谐陕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和谐陕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和谐陕西网",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和谐陕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13991952527
更多>>
更多>>
更多>>
更多>>
和谐西安 和谐宝鸡 和谐咸阳
和谐渭南 和谐铜川 和谐榆林
和谐延安 和谐汉中 和谐安康
和谐商洛 和谐杨凌 和谐陕西
网站简介 | 网站声明 | 交换链接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给我留言 |
客服热线:13991952527  电子邮箱:hxsx001@sina.com
版权所有:和谐陕西网(hexieshaanxi.com)  备 案 号:陕ICP备08001815号
广告代理:陕西贝特夫科工贸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陕西万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张平安主任律师
全国网络传播联盟(“中国网联网”)联盟网站
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互联网新闻联合发布平台(“联盟中国”)联盟网站
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工作委员会(“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联盟网站
  和 谐 陕 西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09 by www.hexieshaanx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