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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律 未批先建
西安高陵县鹿苑镇强占村民集体土地建市场
来函选登
党的十七大精神明确指出,要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做到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
随着社会的进步,西部经济的不断发展,高陵县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化改革,全面搞活地域经济,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使高陵县的面貌近年来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新农村建设得到逐步发展,惠农政策也在不断实施,农民的生活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然而,高陵县鹿苑镇个别干部却无视法律、法规,在未获得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强行占有村民集体土地搞市场开发,剥夺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导致百姓利益严重受损。
为减轻农民负担,提高种粮农民耕种的积极性,保障粮食的安全供给,2004年,经国务院批准,财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2004年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在部分粮食主产区进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全国耕地免去农业税,每亩耕地还给予补偿,然而,高陵县鹿苑镇陈家组这些年来只给村民分过一次耕地补偿款,又不知何因再没有给村民发过耕地补偿金。
2005年,高陵县鹿苑镇田家村陈家组打着集体的幌子,利用村民的纯朴善良,以为村民谋利益为由,承诺在本村的土地上建市场归村民所有。建成后村民可在三年内交清房款,市场按二层规划(水、电、卫等设施齐全),每平方米350元。2006年初市场建成后分给陈家组各户村民,然而,组长却言而无信推翻了自己对村民的承诺,强行要求村民以每平方米370元价格并在一个月内交清房款。如诺不从,要么以贷款5分钱利息计算;要么把房子卖掉,遭村民强烈抵制。于是,他就纠集一批打手,手持凶器到各家各户逼迫村民买房交钱,迫于无奈的村民在打手的威胁下,只好委曲求全交出了自己的血汗钱。
胁迫村民买房得逞后,该村组长故伎重演。2006年,又打着开发的幌子,与村民协商将高陵县西韩路陈家组40余户门面房拆除(没有给任何补偿),承诺给村民建两层门面房,以每平方米530元卖给村民。2007年在给村民承诺的二层房屋上又准备加盖三层以商品房对外出售(所得款项与村民无关)。这种行为再次引起村民的强烈不满,村民纷纷提出抗议。这再一次激怒了该村组长,在项目动工时,该组长雇佣多名打手,在现场对阻挠的村民大打出手,导致村民被打住院。迫于淫威部分村民只好忍气吞声,勉强默认了该组长的所作所为。同时有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却至今无人过问。另据村民反映,该组仅剩下的十余亩土地,又被其擅自出售给他人。村民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但敢怒而不敢言。
——高陵县鹿苑镇田家村陈家组部分村民
上反映是否属实,希望相关部门积极调查落实,并将调查结果反馈本网。
电话:1399195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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