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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4月9日,商洛市政协专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并经表决,一致通过了机关《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外出学习考察规定》、《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文印室管理规定》、《会议室管理制度》等八项机关管理制度。
这八项制度,是根据中共中央2006年5号文件和中央商洛市委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修订完善的。今年是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也是市政协的制度建设年。要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就应该建立一套制度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和机关工作运行。
为此,商洛市政协倡导机关每一名干部职工努力成为“理想远大、志趣高尚、生活文明、学识渊博的人”。政协机关干部应该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要有崇高理想,有人生信念,有法纪观念,有为民意识,这既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需要,也是政协人提高自身修养的需要。
市政协要求,八项制度是市政协机关的“准则”,每个人都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
(张涛 顾书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