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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贵生:取消或暂停征收利息税 体现税收公平
本网讯 “目前征收利息税的弊端已经逐渐显现,既不能体现公平分配,也不能促进消费。!”担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刘贵生就此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取消或暂停征收利息税,以体现税收公平。
刘贵生代表介绍,1999年11月,我国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恢复征收,税率为20%。8年多来,征收利息税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降低居民储蓄率、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分流储蓄、刺激消费的作用。然而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出现了投资增长过快、国际收支顺差过大、货币信贷投放过多等突出问题,物价涨幅不断扩大,国家宏观调控目标逐步由防止通货紧缩转变为防止通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适时做出了减征利息税的规定,从2007年8月15日起,利息税由原来的20%下调至5%。”
刘贵生分析认为,目前征收利息税的弊端已逐渐显现:财产性收入多元化凸显了单纯征收利息税的不公平性。利息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灵活性。“一刀切”的征税方法违反了征税的公平原则。比例税率具有累退性,而利息税按固定比例税率计征,没有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随着利息所得额的增加而提高税率,导致中低收入者的相对税收负担比高收入者重,既不能体现公平分配,也不能促进消费。
“‘十一五’规划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政策取向决定了应取消或暂停征收利息税。”基于以上分析,刘贵生建议取消或暂停征收利息税。他说,目前的宏观经济环境要求取消或暂停征收利息税。同时,在推进个人综合所得税制改革过程中,也应首先暂停征收利息税或将税率降为零,以体现税收公平原则。
(顾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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