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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洛南县日前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思路和“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要求,在巡检镇辖区的10个村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十一五”期间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方面,是继农村土地改革后的又一次重要的农村林地改革,是对农村特别是山区生产资料的一次再分配,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延续和完善。改革的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的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目的是破解林业建设发展中产权不清、利益分配不合理和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从制度上规范集体林资产收益分配,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保护和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林农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任务是对尚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采取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集体股份合作经营、联户承包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方式落实到经营主体;对已承包的集体林,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承包关系。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集体林产权制度,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总体目标。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洛南县认真学习借鉴山阳县元子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先后召开政府常务会和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本县林改工作。他们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洛南县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洛南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巡检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洛南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成立了县乡两级领导小组,落实了林改工作经费及办公设施,从林业系统、巡检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抽调78名工作人员,组建了林权试点改革工作队,为每个试点村分别派驻1个工作组,以村民小组为组织实施单位,按照“一村一策、一组一案”的方式,落实到山头地块。目前,已完成了对林改工作人员和试点村村组干部的业务培训,向试点村农民发放了《林改公开信》,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林改的方针政策,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林改工作队已进驻试点村,开展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等工作。按照方案,该县试点村的林改将在6月底完成,试点结束取得经验后,7月初开始在全县范围推开,计划到2009年6月基本完成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集体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受益权,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发展林区经济,增加林农收入,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杨 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