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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言献策 政府部门积极采纳
岐山县出台农村公路管理新政策
近日,岐山县政府积极采纳政协委员建议,研究出台了《岐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同时,在原“岐山县公路管理站”基础上,正式挂牌成立了“岐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至此,县政协委员关注的农村公路管护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农村公路的管护却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列入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致使农村公路前修后毁、重建轻养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县政协委员牟润长在县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急待完善农村公路管护》的提案,引起了岐山县政府、县交通局的高度重视,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上研究出台了《岐山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正式成立了“岐山县农村公路管理站”,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兼属县交通局管理,编制24人,并加挂“岐山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岐山县路政大队”二块牌子,内设一办三股(综合办、县乡道路管理股、农村道路管理股、路政管理股),县体负责县、乡、村道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与此同时,还在全县成立了8个农村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全县14个乡镇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各所负责人从县农村公路管理站选配,管护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目前,县“农村公路管理站”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也已全部纳入县财政局预算管理。
(岐山县政协 贾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