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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宋洁) “去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增量与速度创历史新高,但却在全国排名靠后。”省统计局日前公布的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分析报告显示,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农业基础薄弱等原因造成农民收入偏低。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三次突破:1996年突破1000元,由1978年的133元增加到1165元;2005年突破2000元,达到2052元;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当年净增385元,增量与速度均创历史新高,呈现增速加快的良好势头。同时,农村居民收入来源逐步趋向多元化,劳务收入快速增长、政策性补贴收入稳定增加。
省统计局分析报告指出,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首先是农民人均纯收入位次滞后。2007年,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居第28位,在西北五省区仅高于甘肃。其次,与全国差距继续扩大。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还相差5年。去年相差1495元,在2002年相差880元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再次,城乡居民收入悬殊更明显。2007年陕西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由2002年的4735元扩大到81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4.6%。同时,区域间收入不平衡矛盾更突出、农民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长。
县域经济发展缓慢。2006年我省93个监测县域,县均GDP仅相当于2005年全国县域平均水平的61.3%。同全国百强县相比,陕西县域经济已经落后10年以上。
农业基础薄弱。目前我省人均耕地只有1.6亩,耕地少且水利条件差、机械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使我省农产品科技含量少、农产品价格低等现象严重。
农村二、三产业比重偏小。从农民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主体,2007年这两项收入占总收入的90.0%。如果二、三产业能有更好更快的发展,农民收入必将稳定持续增加。
农业产业化程度低。我省农业生产大部分仍以传统生产方式为主,加工不足、龙头企业优势不突出、地方特色产品特而不优等,在相当程度上降低了农业和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