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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安 主任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税务师,高级律师,现任陕西省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陕西省委员会法制委副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理事、陕西省金融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员、西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西安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市碑林区政协委员、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务。
多年来先后代理各类业务近千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数十家。其中成功承办多起有影响的案件。其办理的陕西省首例“法人名誉权”案例,被编入《中国民商法经典案例选编》、《中国名人名案》等法律专著中。并先后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法学论文数十篇,获得省级优秀论文奖。
多年来,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多层次的社会法律服务。长期作客陕西电视台政法频道“法律在线”栏目,义务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
从事律师职业近二十年来,先后荣获“陕西省优秀律师”、“西安市十佳律师”、“西安市优秀律师”、“西安市人民群众满意律师” “碑林区十佳律师”、“碑林区综合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
其创办和领导的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几年来,连续数年被评为省、市、区先进集体、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三官一律进社区”先进集体,陕西省、西安市文明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文化建设示范所、中国律师事务所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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