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渭南,传销的末日在何时?
本网记者 亢欣 杨光
非法传销是一个令人心痛的话题。从它滋生的那一刻起,社会危害日渐增加,善良的人们对这个尚未定义的非法组织日益痛恨,到2005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人们才明白什么是直销,什么是传销。也就是从那时起,非法传销从地上转移到地下,由过去拉拢引诱加入,逐渐转化到现在挟持控制胁迫加入。其社会危害性也随之升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渭南这个在全国名不见经传的城市被非法传销分子盯上了。曾经有人说渭南城里的某个村里,村民没有传销分子多。
2008年7月24日,因上午被工商人员遣散,下午近百名传销分子纠集在一起冲击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向阳工商所,近百人手持棍棒砖块打人砸车,挟持10岁女童索要被扣物品,3名工作人员被打伤,另有数十人不同程度受伤。
至此,非法传销分子在渭南上演的一幕幕荒诞剧已经发挥到了极至。
渭南非法传销太猖獗
"我姐姐被渭南的传销人所控制,爸爸,哥哥和叔叔去找了,你们能不能帮我们找一下我的姐姐呀。"7月28日,本网站接到了来自铜川一女孩的求助电话,称她姐姐被人骗到渭南做非法传销,现在父亲和哥哥正在渭南寻找姐姐。她在家中非常着急,希望通过本网帮助寻找姐姐。
当日下午,记者在临渭区打击传销办公室见到了小女孩的哥哥和爸爸,哥哥名叫赵超,他告诉记者他妹妹叫赵婷,是陕西师范大学的一名在校学生。妹妹从家里出来都一个多星期了,是被一个初中的同学以找工作的名义骗过来的。他和父亲还有叔叔是在7月26日到的渭南。已经在渭南找了3天了,只知道妹妹在临渭区车雷村,但是具体的位置就不得而知。此边,他曾打过110到车雷村解救妹妹,但警察来后抓了40多人,就是没有见到妹妹的身影。现在临渭区打传办的武队长正在想别的办法帮他解救妹妹。
赵超还告诉记者,他自己今年才毕业,已于延安的工商银行签订合同,就因为妹妹的事情,现在已经延误了报到时间,但他并不后悔。他说:"工作没有了我可以再找,可是妹妹就这么一个,要是没有了就再找不回来了"。他现在只是希望妹妹能够平安的回来。当赵超说到这里的时候,一直在旁边沉默的父亲已经在悄悄地擦拭着眼泪了。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和赵超他们一起来找人的还有一个叫邢鹏的小伙子,他在太原理工大学上学的表弟蔡小超当日也和赵婷一起被骗到了渭南做非法传销。还有一对来自四川绵阳的夫妻也是因为儿子被人骗到了渭南做传销,他们专程从尚在重建的家园跑到了这里找孩子。
……
7月29日下午,记者又接到了赵超的电话,在电话里他激动的告诉记者,他的妹妹和刑鹏的表弟都被找到了,他们现在都十分激动。
这确实是个好消息,但却不得不让人反思的是,为什么非法传销在渭南依然如此猖狂?
工商打击难起决定作用
一个下午就有这么多人来找被骗来搞传销的亲人,我市的非法传销为什么会这么猖獗呢?究竟是政府部门不作为,还是另有原因呢?
临渭区打传办的武队长说,他们打传办是去年5月份才成立的,当时只有6人,今年虽然增加到7人,但人员还是远远的不够,仅临渭区辖区内传销窝点就多达百个,主要分布在车雷村、李家堡、王真村等地,靠他们这点人力根本转不过来,再就是这些传销人员现在也特别的狡猾,他们每天都会在周围不知很多监视人员,只要有执法人员靠近他们所谓的上课的地方,他们就会用手机第一时间告诉窝点内的人,那些人马上就会解散。
这些只是抓捕中遇到的小困难,在把这些人抓到以后还有很多困难。武队长从自己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本子交给记者说,这是以前打击传销窝点时查到了一个该窝点"领导"记录的他们窝点内所有人的资料。在这本有点像个人档案的资料里,记者看到上边把每个人的情况都记得特别详细。包括这个人喜欢什么颜色,喜欢那个季节,是喜欢下雨还是晴天,他们都"记录在案"。武队长说他们就是通过把每个人都了解的特别透彻后再通过不同的手段给每个人进行"洗脑",凡是被成功洗脑的人在被解救出来后,根本不承认自己被骗了,还一门心思地想着如何再回到他们那个"团队"里去。他们每次去打击各窝点的时候都会碰到不少以前已经被他们解救出来的人。这些人都是在被送回家几周甚至几个月后又悄悄的跑到这里来的。
武队长还告诉记者他的一次亲身经历,曾经有一个搞非法传销的头目,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他的电话号码,然后,该头目打电话给他说:
"武队长,你们还是应该经常把我们打一打的,这样我们的队伍会变得更加纯洁,被打后还继续留下来的人,那一定是我们的精英"。
猖狂之态溢于言表。
现行条例执行难度大
现行的《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武队长说,现在对这些非法传销进行制裁的规定都制定的比较详细,但是在运用中却遇到了很大难处。以提供场所为例,给这些人提供场所的都是一些村民。他们租一间房子最多只是100多元钱。要对这些人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他们根本拿不出来,而且这些人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根本没有办法对这些人进行处罚。
很多工作还是远远无法开展,今年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签订了执法协作规定。
打击传销应从源头遏制
那么如何才能遏制非法传销的势头呢?武队长认为,要遏制传销势头,有力的打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要从传销的源头做工作,即加大对非法传销危害性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都知道非法传销的真面目,并要加强防范意识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搞传销的人会先用做生意或旅游等办法把受害者先骗到传销窝点,然后再用一夜暴富或在他们那受到培训后可以年收入几百万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洗脑"。所以,在和他人一起去外地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此人的背景以及近况,要是误入了传销窝点,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那些人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再寻找时机和家人或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联系寻求帮助。
如果家人不幸被骗去做传销了,应该先及时和调查清楚被骗去的地方,然后及时和传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联系,帮助解救。再就是尽快先断绝被骗人的经济来源。因为传销分子的最终目的就是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如果长时间没能从受害人身上得到钱财,他们一般都会选择放弃。
总而言之,只有大家都能加强对非法传销的认识和防范,才是对非法传销最有效的遏制,使其失去生存的空间。
来源:渭南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