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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法院未办手续就建楼
城建部门屡次叫停未见效
近日,本报(网)收到一封群众来信,信中反映,陕西省富平县法院院长房晓健在没有召开院党组会,没有依法公开进行招标,且没有告知任何一位院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将法院大门口的停车场、法警值班室、公厕以及钢筋护栏拆除,致使造价数十万元的固定资产瞬间消失。
随后,房院长将建筑拆除后的空地,以和别人抵账的形式转卖给他人修建临街房。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在没有办理和取得任何合法施工手续的情况下,“买主”却能擅自动工开挖地基,现在二层高的“门面房”已近完工。信中还透露,该县城建等相关管理部门曾多次下发停工通知,但均未得到执行。
信中还称,现在,富平县人民法院对外谎称“非法建筑”是自己盖的,建成后用于信访接待等。这一说法,实际上是在为“买主”保驾护航。
施工男子自曝内幕
4月初,网络报记者在距富平县政府不足百米的县法院大门口的右前方看到,建筑工人正在紧张地施工,在与工人的攀谈中,一位自称是工地负责人的男子向网络报记者报料:“这是私人建筑,不是法院盖的楼。”当记者提出要看对方的建设施工手续时,该男子虽口口声声称“手续省上都批了”,但就是无法向记者出示出相关证明。
4月8日,该院院长房晓健在接受网络报记者采访时说:“当初拆除法院大门口的停车场、法警值班室、公厕以及钢筋护栏时,正式的党组会没有开过,但分别和有关领导谈过。”至于门前快完工的建筑,房院长这样表述:“正儿八经的招标工作没有做过,因为招标那是城建部门的事。这幢建筑主要用于信访室、法警值班、门卫和其他辅助设施。相关手续我们向城建部门办理当中,已经采取措施,现在已经发了停工通知。如果真的违反有关城市规划,我们就拆除,有错就改。”
叫停背后的尴尬
针对法院违规乱建“门面房”一事,富平县城建局办公室主任武放称:“法院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他们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开工的时候,我们局监察大队去法院工地制止过两次,还掀了一回墙,让他们停建,人家不听。”
武主任还说:“我认为,如果法院违法建筑在先,还要补办相关手续,站在我的角度来说办不成。”
当记者问及将对法院乱建“门面房”如何处理时,武主任无奈地告诉记者:“城建局给法院下停工通知,就是没用,我们成天和法院打交道呢,我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非得叫人家法院申请执行哩!咱这里现实就是这情况,你说谁来监督法院哩?谁执行法院哩?”随后他送给记者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让记者查看。
事实已经证明,法院这幢二层小楼的违法建筑已经接近完成主体,却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来应该在开工前必须持有的施工等合法手续,却至今不见踪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拿到合法施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动工就是违法乱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富平县法院如果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这幢违法建筑,那么建设工程所在地富平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据记者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时,富平县人民法院门前的违法建筑施工仍在继续进行。
就此事件的进展情况,本报(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观察
近几年,陕西富平县人民法院因违规从事房地产开发、输官司不履行判决、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法官告倒院长等一系列事件而“轰动”全国。日前,在没有召开院委会、公开进行工程招标、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取得任何合法的施工手续的情况下,富平县人民法院又不顾当地城建部门屡次警告、明目张胆地在法院门口盖违法建筑。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并解决。
( 张凯华 张冬生 程英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