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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清理执行积案、妥善处理热点问题
西安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亮点纷呈
本报讯(记者 刘涛)1月21日,西安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在西安宾馆隆重召开。这次会议上,关注民生、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妥善处理热点问题等成为2007年全市法院工作新的亮点,引起广泛关注。
2007年,西安全市法院全面推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793件,审结52451件,结案率97.5%。重点惩治了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2290件3976人,判处刑罚3261人,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妥善审理了大量商品房买卖、城市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劳动争议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676件,审结672件,结案率99.4%,有效促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信任。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5件,标的额6396.11万元,赢得了外商和港澳台当事人的好评。在全市开展了“强力推进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同时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恶意逃债人的惩治力度,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681件,执结12316件,执结率为97.1% ,执结标的额44.05亿元。使一些长期不能执结的案件得到圆满执结,执行效率明显提高,“执行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在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西安全市法院讲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涉诉信访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2752件,接待来访44293人次,对所有来信来访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2007年,群众来访与上年度同比减少8.8%,来信量减少10.8%。先后依法对1156名城市低保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农村贫困人员等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实行了救助,全年缓、减、免诉讼费金额达436万元,保证了有困难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建立执行案件特困群众救助基金,全年共支付救助基金6万余元。在集中开展的两次“千名法官携卷下访”活动中,先后有院长84人次、庭长207人次、法官519人次深入到工厂、社区、村镇,切实解决涉诉涉法问题和实际困难,共办结各类案件242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5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国家级表彰,48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表彰,81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表彰。在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表彰会上,西安中院刑一庭和刑二庭副庭长常青分别荣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康宝奇在工作报告中提出,2008年将围绕创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继续重点惩处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惩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严格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进一步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对土地、水、电、煤及其他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制裁环境违法和侵权行为。关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一律免收诉讼费,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对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破产、农村收益分配纠纷、劳动争议等涉及社会矛盾焦点、热点、难点问题的案件,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做好裁判后的息诉工作,努力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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