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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省法院重拳出击惩治腐败
——全省法院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本报讯(张娅 记者 刘涛)2月24日,天空飘起了雪花,但丝毫没有影响陕西全省法院院长们的热情,全省11个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纪检组长、109个基层人民法院的院长以及省高院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约190余人齐聚在陕西省高院办公楼,参加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共商2008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
据悉,2007年,陕西全省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19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党政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0人,刑事追究4人,通报批评1人。与2006年相比违法违纪受处分人数下降61.5%。还对94人进行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57人,诫勉督导18人,责令纠错19人。会上还明确了2008年全省法院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将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严格执行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收取诉讼费用监督管理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行为。将继续保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强劲势头,坚决惩治腐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东说,近年来,虽然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需不断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体系,全省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和“不必为”的职业保障等“四不为”机制,并结合实际,积极完善,把教育、制度、监督保障统一于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过程,从根本上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今年,要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拿出新举措、认真规范司法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纠正部分基层法院诉讼费收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再不能发生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不按时开庭、开庭不按规定着装及庭审中接听电话、吸烟、中途随意离庭等现象。哪一个法院要是再有这问题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采取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方式,对司法不规范行为和不遵守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对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必须坚决查处,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姑息养奸!
陕西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安东还分别与11个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省法院将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结合实施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省各级法院都要建立廉政档案,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写出廉政报告装入廉政档案。今后,凡辖区法院发生重大特大责任事故,班子成员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群体性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切实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