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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 明确任务
努力推进提案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在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王晓安
(2008年9月17日)
同志们:
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今天开幕了。我代表省政协向与会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配合、支持政协提案工作的各部门及其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多年来为提案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同时,对榆林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为这次会议所作的精心筹备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4月,时值省政协第九届委员会最后一年,我们召开了一次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一方面是传达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学习《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另一方面,对过去五年来全省在提案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作了深入交流和总结,为其后的提案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今天,在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开局之年,我们再次就提案工作召开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研究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继往开来,开创全省提案工作的新局面。会议期间,大家将就开展提案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进行交流,并讨论我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能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整体水平。
当前,提案工作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战略思想,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七大报告指出:“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等诸多领域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提案工作作为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应抢抓机遇、努力工作,紧跟政协事业发展的浪潮,不断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
从我省近年来提案工作的进展状况来看,提案工作开创新局面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第一,提案工作在全国政协强有力的推动和具体指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已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过去的五年中,全国政协在提案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2003年,《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提案工作得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2004年,全国政协第五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召开,明确了提高“三个质量”的工作目标;2005年,对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政协提案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确立了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全局性工作的定位;2006年,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召开,研究了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总体部署;2007年,下发了《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在这些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指导下,我省也相应地开展了大量工作。2004年,我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举行了提案工作理论研讨会; 2005年,结合实际,修订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在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2006年,作为最早设立重点提案的省份之一,我们在这一方面又取得新的突破,制订了《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关于重点提案的确定与办理办法》。去年,全省提案工作座谈会的召开,全面总结了五年来的工作经验。这些措施,为今后我省提案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提案者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为提案工作的发展增添了活力。近年来,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以及委员界别小组通过提案参政议政的热情和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提案数量逐年增多,质量稳步提高。据统计,省政协七届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2373件,到八届会议增至3475件,九届会议期间又增长到3692件。就今年的情况来看,截至目前,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共收到提案797件,与九届和八届的一次会议同比分别增长了115件和387件。在提案数量增长的同时,质量也在逐步提高。提案所反映的内容与我省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结合的越来越紧密。省政协八届会议期间,有关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提案占立案总数的76%,九届会议期间有关经济发展、三农问题和民生问题的提案占立案总数的74.9%。今年大会期间我们收到的提案中,事关改革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提案占立案总数的84%,充分体现了提案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方针。就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我省大部分市县的提案工作也呈现出数量增加、质量提高的态势,对于推动我省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对提案工作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提案办理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实现党和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途径,作为关注民生和促进和谐的一个重要方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使提案的回复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得到较大提高。据了解,省级各承办单位大多采取厅局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协调把关,相关办理处室密切协作的方式,形成了责任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的有效办理格局。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程序强,基本做到:拿到提案时,先与委员联系,详细了解委员要求;办理中及时与委员沟通,通报办理情况;办结后回访委员,委员不满意继续办理。并将委员的满意与否,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一些承办单位还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提高了办理效率。还有些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的具体方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提出了分类办理、现场办理等措施。所有这些,极大的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形成了提案者和承办单位良好互动的工作局面,使得办理工作得到了委员的普遍认可,对于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工作信心,有着重要意义。
第四,提案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制度日趋健全,为提案工作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过去的五年,可以说是提案工作全面进步的五年。从省政协的提案工作来看,在提案督办方面取得了实效,形成了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检查督办和媒体督办等一系列措施,落实了诸多重点难点提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各市县政协也在许多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如,西安市在每年全会前通过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办“政协委员热线”,征集提案线索的办法;咸阳市就调研中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所进行的探索;渭南市、铜川市在全会前为委员准备参考题目的做法;宝鸡市、汉中市对于工作机制的研究;安康市、商洛市在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延安市、榆林市在提案督办和分类办理方面所作的尝试,都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思路。提案工作条例的修订,重点提案确立与办理办法和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的评选表彰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使得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种自动化、信息化办公手段的运用使提案工作提高了效率。这些成就对于促进提案工作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进一步做好提案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提案质量有待提高,提案督办有待加强,提案宣传等工作还较薄弱。我们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把我省新一届的提案工作做得更好。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讲三点意见:
第一,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提案工作是一项两头在外的工作。提案撰写的主体是提案者,办理的主体是各承办单位。因此,要把督办环节作为推进提案工作的重要手段,抓落实、求实效,通过督办促进提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督办工作对于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其一,加强督办工作有利于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者撰写提案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承办单位的办理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只有让提案者见到办理实效,才能坚定提案者的信心,从而使提案者更加积极的撰写提案,写好提案。其二,加强督办工作有利于提高办理质量。提案委员会通过了解提案办理动态、与承办单位座谈、跟踪提案办理过程、视察提案办理结果等方式督促承办单位重视和改进办理工作,从而使办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新闻媒体通过报道提案办理结果,宣传提案办理成绩,指出办理工作中的不足,发挥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提案落实;广大委员和专业人士通过参与督办活动,了解提案办理情况,以自身的专业优势为承办单位出谋划策,帮助承办单位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其三,加强督办工作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督办,提案委员会一方面加强了与提案者的交流,更加准确地把握提案者的意愿,做到更好的为委员服务;另一方面,也密切了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掌握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特点和办理动态,有利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同时,在提案的督办过程中,架起了提案者与承办单位之间沟通互动的桥梁,对于双方增进了解,共同推进提案的落实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大力发扬督办工作的这些优势,准确把握督办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各种困难的重要作用;深入理解督办工作对于提高提案的落实率,保护提案者积极性,增强提案工作信心的重要意义;认真体会督办工作对于加强提案委员会与广大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承办单位的联系,推进服务工作的内在价值;充分发挥督办工作对于吸引社会各界参与提案工作,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的辐射效用。总之,要把督办工作当作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抓好抓实。
当前,做好提案督办工作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注意创新督办形式,做到督办形式多样化。在已有的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检查督办和媒体督办等形式基础上,各市要结合提案的状况和各承办单位办理特点,探索和选择适合自身工作特点的督办形式,重点研究分类督办和分层督办的形式,增强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这些方面,不少市县的同志已经取得了一些经验。如,按照提案内容分层,对涉及中心工作和全局性工作的提案实施领导督办,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委员视察督办,对一些前瞻性的意见吸纳专家开展调研督办等,对于公众影响力强的提案进行现场督办等;再如,按照提案办理的进度划分,对于刚进入办理环节的提案进行沟通商办,对于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有困难的提案组织相关部门协作会办,对于老案难案采取跟踪督办等。还有按照提案要求分类、按照预期结果分类,等等。这些形式都是大家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步摸索出来的成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希望通过这次交流,大家能够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二是注意扩大督办参与面,增强交流,加深了解。督办工作不仅是促使提案得到落实的过程,更是各方面人士相互交流、相互理解的过程。要站在落实多党合作、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看待督办工作,广泛吸纳政协委员、各党派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承办单位和督查部门,乃至专家学者的参与。让督办工作成为提案者知情的一个重要渠道,成为促进承办单位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成为各界人士相互交流、探讨工作的一个重要平台。三是注意增强督办实效,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实效一直是提案工作不懈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提案者对提案工作的一致要求。督办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无论采用什么形式都不能脱离这个根本目标。要防止因追求形式而忽略目标的行为,始终以落实作为督办工作的根本方向。只有提案采纳了,才能实现提案的价值;只有提案落实了,我们的工作才能得到提案者的认可;只有事关群众的问题解决了,此能得到群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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