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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预警!陕西师生请注意这些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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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群众新闻网-陕西日报 作者:郭妍 发布时间:2023-02-15 15:53:12

  2月15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全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23年第1号预警,提醒全省学校和幼儿园需警惕新冠感染、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或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陕西省学校和幼儿园陆续开学,呈现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强等特点。开学季应保持高度警惕,树立多病共防意识,确保师生安全。


  陕西省教育厅建议,全省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宣传,引导师生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内容和形式,改善校园环境,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加大学生冬春季常见呼吸道和肠道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防护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对有疫苗预防的传染病如新冠感染、流感、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按相关要求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同时,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新形势下,要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中的要求,做好开学前及开学后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晨午检、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病愈返校、通风消毒和疫情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发现疫情要“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做好食品安全和饮用水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做好自备井水和二次供水的净化消毒、日常监测和检测,确保师生食品和饮用水安全。


  重点关注新冠感染。监测数据及专项调查数据显示,陕西省城市和农村均已过新冠感染高峰,已到流行末期,但随着新型变异毒株的出现及出入境人员的增加,各级各类学校仍需做好防控工作。建议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校内发生聚集性病例时,要及时早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


  每年10月至次年3月是陕西省其他感染性腹泻发病的高峰期,应做好防范。各级各类学校应继续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发生腹泻或者呕吐暴发时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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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