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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23条政策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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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群众新闻网-陕西日报 作者:侯燕妮 发布时间:2022-10-12 17:55:40

  10月11日,记者从西咸新区融媒体中心获悉,为引进、扶持和培育更多总部企业落户西咸新区,形成总部经济的规模效应,西咸新区制定印发了《西咸新区支持总部经济发展优惠政策》,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从认定条件、支持政策、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有效期3年。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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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引进项目申请认定企业总部,上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新区留成比例部分)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上一年度《财富》杂志评选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或其投资设立的地区总部、职能型总部;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或商务部及其授权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投资性公司;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上榜企业等;国家和中央部门确定的大企业(集团)(指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国务院其他部委管理的烟草、铁路等企业)在西咸新区设立的总部、区域总部或职能型总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其所属行业内,综合排名或营业收入居全国前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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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落户的总部企业,西咸新区将根据经营情况,评选出总部开办奖、效益贡献奖、区域投资奖、总部贡献奖、总部贡献奖等,并给与真金白银奖励。


  企业注册(或入区)之日起两年内的新落户总部企业,累计实缴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至1亿元,或在新区实际办公人数大于等于的100人的,奖励500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至5亿元,或在新区实际办公人数大于等于200人的,奖励1000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在5至10亿元,且或新区实际办公人数大于等于300人的,奖励2500万;累计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亿元以上,或在新区实际办公人数大于等于500人的,奖励3500万元。对全区产业带动和综合贡献特别重大的总部企业,经管委会个案审定可给予特别奖励,单个企业开办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


  总部企业自认定年度起,对其产值规模(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超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 元等台阶且不低于前三年最高值的,一次性相应奖励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和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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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首次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首次被评为中国500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首次被评为世界500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总部企业连续三年获评中国500强或世界500强企业的,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1000万元。同一企业同时入选多个榜单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除此之外,西咸新区还将从办公用房补贴、人才财政奖励、员工住房补贴等方面,对落地的总部企业及员工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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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顾宸宇